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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要点①

应知应会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要点①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总体部署,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我校将于2025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了普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本知识,帮助全体师生了解我国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方针、理念,更准确地理解评估指标要求,熟知专家考察的内容方式等,我们将陆续推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手册》,现发布第一册。


评建工作与学校的发展息息相关,学校的发展与每位师生的发展息息相关,我们将成为这次评建工作的直接受益者,我们将成为这段历史的见证者、参与者、创造者,让我们认真学习评建知识,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为学校顺利通过评估作出贡献,为学校的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评估基本知识  




1

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答: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院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2

为什么要开展合格评估?


答: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些学校开展合格评估,可以引导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社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



3

合格评估工作倡导哪些新理念?


答:在总结我国多年评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现代教育评估理论的基础上,合格评估工作倡导以下新理念:一是强调替国家把关、更强调为学校服务。二是强调学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保障和提高质量是责无旁贷的责任。三是体现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引导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重在建设过程和改进工作。四是强调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平等交流互动,共同推动学校协调发展。五是突显以学生为本,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让学生成为评估与质量保障的直接受益者。



4

合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达到“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体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是突出为地方(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有效进行“一个引导”: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5

合格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具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印发〈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的通知》(教督局函〔2018〕1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1号)、《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会计法》等进行。



6

合格评估由谁组织和实施?


答: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来源 |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审校 | 王栋慧

责编 | 冯展豪

审定发布 | 陶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