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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必须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按照实验课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实验室做实验,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二、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三、上实验课前,要做好预习,提前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实验内容、方法、步骤及有关注意事项。

四、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不得将与本次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五、实验中必须严格服从现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指导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做实验,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范,爱护仪器设备,轻拿轻放,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施。

六、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进行饮食、睡觉、吸烟等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活动,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七、如发现仪器事故或安全隐患,要保持镇静,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阻断措施(包括切断电源、切断水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现场教师或管理

人员报告。

八、严禁将实验中产生的废纸、废液、火柴梗及医疗废弃物等垃圾随处乱抛,必须按要求统一收集后丢弃在指定位置;电子元器件、玻璃等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应回收利用。

九、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设备、物品整理清洁后放回原处,并整理实验台面,将实验场地打扫干净,经现场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实验室内物品私自带离实验室,因个人过失造成实验室内物品损坏或丢失,将参照《广州新华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追究责任。

十、实验过程中独立思考,认真观察;实验后,仔细分析实验结果,认真撰写实验报告,不得杜撰、编凑、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十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实验方案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并事先与实验室联系,报告实验方案和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段进入实验室学习。